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1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建设单位)
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位于 区 路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确认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甲方应按照现场探查位置或图纸资料进行断面人工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并明确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天然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由甲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应当由甲方组织和邀请相关专家和丙方共同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甲方应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下有天然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文案网整理 WenAndaqUAn.COm
第八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甲方会同丙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天然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大型机械开挖、打桩、爆破等作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丙方制定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得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天然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如:修建天然气管道保护盖板涵,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若施工现场土质存在坍塌风险,必须由专业人员对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后,再行确定施工机械容许进入管沟边缘的安全距离。
(七)禁止其它严重危害天然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当施工时甲方确需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永久过道路口,在会知丙方的情况下,由甲方委托专业设计及施工单位对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埋设进行改造,确保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施工完成后,甲方需将包含有“与天然气管道交叉范围相对关系”的工程竣工图,提交给丙方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时若丙方需派人在现场全程监护管道安全的,所发生的监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施工对丙方天然气管道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适当的施工押金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天然气泄漏或天然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结束后若丙方对该处管线进行抢修、维护作业,甲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施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 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厂区进行作业。
甲方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产品及使用原料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乙方进入厂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①按照施工协议规范施工,如涉及动火、动土、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均需办理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设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防静电工作服。
②检修、施工应有公司管理人员协助陪同,并持检修(施工)作业证。
③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及工艺图纸及安全须知,乙方须安全文明作业,不私接乱接电线,不违章作业。
④凡乙方在检修、施工期间由于不安全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甲方定。
⑤乙方进入公司检修(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必要时须经公证处公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____________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管道建设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天然气管道,为保证沿线企业、建设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须遵守甲方管辖界区内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化工园区的建设必须依照甲方审批认可的方案建设进行,甲方将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予以监督,以保障乙方建设管线区间周边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构筑物的运行安全。
三、由于甲方的进一步开发而需要对乙方已实施的天然气管道实施保护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为确保安全,甲方在进一步开发过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线上方两侧各5米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护范围内建设道路、管道等设施需要对管道实施保护的建设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实施保护的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乙方将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管道保护巡查,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设施的损坏、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善后处置工作。
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由乙方管道输送的介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处罚和处置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需进行检修、维修、改造和进行特殊作业时须得到甲方的工作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
六、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政府行政许可(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成果一套。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确保天然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提供的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甲乙双方负责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3..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4.乙方气瓶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业务,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灌装天然气入库时乙方应对灌装天然气质量及钢瓶质量进行合格确认,甲方接收的气瓶乙方应保障气瓶符合相关要求。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后期管理由甲方负责,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7.甲方须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天然气。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5
甲方:
小区名称:
详细门牌号:
联系电话:
乙方: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便利的绿色能源,如果没有正确使用或使用不当,容易引起天然气事故,甚至危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确保甲方安全、正常使用天然气,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保障乙方顺利进行通气点火、甲方安全用气,安全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义务
甲方应在通气点火前及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用户姓名、身份证号、房产证复印件、地址(街道楼栋门牌)及联系电话号码,便于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IC卡表用户还需预购50Nm3天然气。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保证家中留人,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一次点火未能按时进行,需进行第二次补点火时(乙方工作人员需重新入户安检),乙方可依据公司规定向每户征收二次点火费。
通气点火时,甲方必须与乙方通力协作,维护现场秩序,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进户安检,确保做到“家家有人,检查到位”,确保100%入户率,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严禁甲方私自改动天然气设施,严禁擅自进行拆、迁改装管道、损坏天然气设施和使用不合格天然气器具等。由于上述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及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使用天然气之前,应仔细阅读我公司提供的《客户使用手册》,熟悉天然气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甲方使用天然气时,应注意通风换气,且人不得远离,做到“人离火灭”,以防引发意外情况,甚至造成事故。
乙方提供的天然气是经过加臭处理的,发生泄漏时有较浓的臭味。如果甲方发现家里(特别是厨房)出现臭味时,应迅速打开窗户、关闭表前阀、表尾阀,如发现有天然气泄漏,迅速到户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务必注意:此时,千万不能在户内打电话、开关电器设备、吸烟等。
在室外闻到可疑气体时,须及时拨打电话报警或拨打乙方报警电话,使用手机时应尽量远离气味较浓的地方,也不要在气味较浓的地方使用明火火源。
甲方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离家外出、睡觉前,必须检查天然气器具自身阀门和天然气表前、表尾阀门是否关好,做到人离阀关;长期外出时,必须关闭入户总阀。
甲方严禁在安装天然气设施的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等杂物,严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设施,如取暖器、瓶装液化气等。
甲方必须购置正规厂家生产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购置的产品质量、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天然气器具、连接管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天然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热水器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天然气表的使用年限为十年。连接天然气器具的连接管应使用天然气专用软管或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天然气专用软管每18个月至少更换一次,连接管两端应用管卡固定、防止脱落,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应严格按生产厂家的要求使用和更换,不得穿墙、暗埋、穿地使用,应定期检查,发现老化、龟裂、鼠虫齿咬痕迹,立即更换。
嵌入式炉具的柜门下方必须开设有效通风口,同时建议使用保护软管的套管(套管为金属性管或带增强金属网或纤维网软管)以防鼠患;如果旋塞阀安装在地柜里,建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或天然气泄露报警切断装置,用户若需购买无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可以直接到厂家或商场购买;若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到乙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销售天然气报警器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营销。安装有安全切断阀的报警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不宜在浴室内安装天然气热水器,如需安装,仅限于平衡式热水器,并安装排风扇和百叶门。
甲方若需要安装热水器、壁挂炉,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天然气设施。负责热水器、壁挂炉销售安装的营销商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甲方有责任对天然气设施进行保护,禁止擅自拆除、改装、移动、包覆天然气设施,禁止在天然气设施上搭挂重物、拴锁自行车、摩托车等物品,或做接地线使用。对于私自移改或损坏天然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暂停供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追究其责任。如因装修或其他原因确需改动天然气设施的,请致电联系,由我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改装。
要求儿童不要乱拧天然气器具或者天然气设施开关,更不得让儿童单独操作使用天然气;避免让家中不能控制行为能力的人使用天然气。
盗用天然气、损坏天然气设施属严重违法行为,可能危及您或您的家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公告。
第十八条 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8.1. 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设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18.2. 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18.3. 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18.4. 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18.5. 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乙方应尽职责:
保证安全优质的服务。
按双方约定的通气点火时间按时到达现场,主动与用户取得联系,安排好进户安检工作。
乙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安检、通气点火。
通气点火,乙方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天然气器具。
配合物业在小区内张贴《天然气安全知识宣传》牌。
保证安全、正常的供应的天然气。
因甲方违反甲方责任义务第4条,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做好定期安检、巡查工作及应急抢修。
三、相关联系电话:
客户维修报警:
客户咨询热线: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持壹份,甲方持壹份。
(备注:本协议中“燃气”特指“天然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章):
本协议签订的时间: 年 月 日
天然气公司相关方入厂安全协议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合同签约地: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意向,由乙方为甲方承运液化天然气,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天然气运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 运输货物种类、质量及运输方式:
1、运输货物:液化天然气,简称(LNG)。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天然气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820-1999《天然气》中作规定的Ⅱ类天然气。
二、 协议履行期:
承运日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办理续约。
三、 运输地点范围:
1、本协议运输起点为:
2、本协议运输终点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时、准确的运输服务。
2、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完成约定的运输运量计划。(每月 25 号前甲方给
3、因供气设施发生的故障而变更运输计划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按双方确定的运价、结算方式及时间,按期与乙方结算,支付运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10 台手续齐全完好车辆,必须对运输车辆及货物进行保险;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货2类及其它有关资质;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证件齐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厂灌装接气完毕,货物过磅称重,乙方在磅单签字后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即: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货物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3、乙方应确保车辆的完好性,服从甲方统一调配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调整车辆或变更时,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4、货物重量以广汇液化厂磅单为准,卸车时的合理误差按每车±150公斤计算。超出此范围由乙方按(LNG)出厂价从运费中扣除。
5、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每月运输计划,向甲方出具书面《车辆编配数量计划》,确保运输车辆的数量,保证完成甲方的运输计划。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确保运输车辆数量或甲方的运输计划,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的运费中扣除,违约金不足,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时、按量发运(LNG)运输车辆,将受到以下制裁:
七、运费结算:
1、运费价格:给乙方承运运费单价按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2、里程计算:具体里程数由双方核实确认为准。
3、吨位计算: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磅差,在乙方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时应将产生的磅差进行冲减。(双方对账明细确认后盖章)
4、结算期间:乙方负责向甲方开据专用运输发票。甲方依据乙方开出的发票,在10日内结算运费(自双方对帐确认收到发票日起计算)。
5、为避免风险需缴纳运输保证金,首次运费中甲方有权扣除壹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乙方完成全年运输计划或确保每月运输车辆数量等履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八、调价因素:根据国内燃油价格调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况,造成承运方实际运输成本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对液化天然气承运价格做适度调整。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结算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